浙江省洞头县纪委推出微信举报平台
浙江省洞头县纪委开通“洞头纪委举报平台”微信公众账号,近三个月来,共收到投诉举报线索20条。这是该县纪委创新信访举报方式的新成果。
今年年初,洞头县纪委将时下流行的即时通讯软件——微信融入反腐败工作,于3月28日正式开通“洞头纪委举报平台”微信公众账号,由信访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该平台主要受理有关洞头县域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在廉洁自律、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微信用户通过该平台进行举报时,必须提供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等有效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在具体运行中,该平台收到微信举报后,信访室相关人员按内容分类转发给相应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通过微信批示给相关科室快速处理。处理结果由信访室相关人员通过微信反馈给举报人。
该县纪委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但明确规定除举报人主动表明身份、留下联系方式外,工作人员不得询问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以保障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对举报信息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举报人将给予奖励:通过微信将规定金额的手机充值卡卡号、密码发送给举报人,由举报人自行处理。
该县纪委信访室每月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将受理的信访举报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资料备份到纪检监察系统内网电脑。
除接受公众举报外,洞头县纪委还利用举报平台,主动“晒”出干部违反规定收礼被处理等信息,通过微信上的链接,关注该账号的人可查阅相关信息。
“举报人和受理举报方通过微信直接对话,既节约时间、人力成本,又契合当下人们时尚的沟通方式,免去面谈、电话的心理纠结,使得相关案件举报快、落实快、处理快。”洞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雨说。
如何保证微信举报平台的安全性,是“微信反腐”的一个难点。洞头县纪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纪律约束措施,如不定期动态更新微信密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完善对微信举报平台管理人员的监督,等等。
“微信平台的确拓宽了反腐渠道,它能走多远、怎样走,我们还在探索中。目前,除了一些信息较琐碎外,还是收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张雨说,目前,已有1600多名微信用户关注该平台;在收到的20条举报线索中,有7条是来自外省的“漫游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