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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县征地拆迁腐败窝案串案查处纪实

时间:2013-07-29 来源:  作者:

2012年,四川省资中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14名党员干部在该县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中,通过“空挂上户”、伪造拆迁档案、虚增丈量面积、更改房屋平面图等方式,骗取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系列腐败案件。该系列案件的查处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1、小“村官”引出案中案
魏某虚增自家住房和营业房拆迁面积,非法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
2012年2月初的一天,资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梁恩奎如往常一样,拆开了放在办公桌上的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中列举了该县水南镇长河堰村委会副主任魏某在征地拆迁中“欺上瞒下”等违纪行为。
联想到房屋拆迁领域是腐败现象易发、高发区,而水南镇又是该县工业集中区建设所在地,涉及征用土地面积几千亩、拆迁补偿资金上亿元,梁恩奎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那么问题肯定小不了!经过慎重研判和精心准备,2月5日,资中县纪委抽调办案骨干组成调查组开始了初步调查。
考虑到魏某是当地人,其住房也在拆迁之列,调查组首先将注意力放在了其本人的房屋拆迁事项上。通过调阅房屋拆迁档案,调查组发现魏某及其子女的拆迁总面积为1570.62平方米,而其具有房屋产权证的拆迁面积仅为633.6平方米,无证搭建房屋的拆迁面积竟多达937.02平方米。这中间极有可能存在“猫腻”!调查人员立即分头走访了魏某的邻居,了解其房屋所在位置、房屋布局、历次改扩建的情况,并到魏某的房屋现场,根据拆迁留下的痕迹进行勘查和面积测算,初步掌握了魏某虚增自家住房和营业房拆迁面积,非法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违纪违法事实。
3月14日,调查人员找到魏某谈话。也许是认为自家房屋早已被夷为平地,“死无对证”,魏某一开始百般狡辩,一方面向调查人员大肆表功,称自己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如何尽心尽职,如何协助拆迁工作组做好群众工作,如何认真做好每一份档案;一方面又说自己只是村委会副主任,主要协助从事拆迁的相关数据计算、表册统计,具体的丈量、补偿等工作他毫不知情,并信誓旦旦地称自己绝对没有更改房屋产权证原件、虚增丈量面积等行为。
“魏某为什么要说谎?”在当天晚上的案情分析会上,调查人员通过对相关证据逐一分析比对,一致认为魏某存在重大违纪问题。之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即对魏某实行党纪立案调查。
随后,调查人员就魏某自家拆迁房屋历次改扩建情况、占地面积、建筑布局等问题再次向其求证,可无论魏某怎样说明,计算结果都与拆迁档案上的面积相差甚远。调查人员将相关证据材料摆在了魏某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的魏某低下了头。
虽然承认了所有的违纪违法行为,但魏某却不愿多说半句。经过调查人员耐心细致地讲道理、讲政策,魏某终于告诉调查人员,为多获取拆迁补偿款,他曾找到负责企业搬迁工作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地管理科科长黄某帮忙,将房屋虚报为企业,获得企业搬迁补偿款11.7万元;与水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郭某、计生办工作人员尹某共同伪造房屋拆迁档案13份,骗取国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近100万元,并向黄某行贿3万元。
至此,这起征地拆迁腐败窝案串案从魏某身上打开了“缺口”。
2、顺藤摸瓜巧突破
找出关键人物作为突破口,方能彻底挖出这起案中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进入调查人员视线的涉案人员不断增加,案情也越来越复杂。调查人员认为:必须找出关键人物作为突破口,方能彻底挖出这起案中案。经过仔细分析和反复论证,调查组决定将黄某作为调查的主攻方向。
黄某何许人也?他在该起案件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熟悉黄某的人都说他是个“能人”——从部队退役的他正是因为工作能力突出而获得了“以工代干”的机会,案发前担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地管理科科长,长期代表管委会负责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一开始,黄某与调查组软磨硬抗,声称“除非调查组摆出确凿证据,否则绝不承认”。面对其“挤牙膏”式的对抗方式,调查人员丝毫没有泄气,加班加点地全面清查核实1125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档案资料,特别是对黄某经手的所谓拆迁“钉子户”的相关档案资料仔细分析后,发现了大量伪造的房屋拆迁档案,而且还顺藤摸瓜挖出了水南镇副镇长马某、水南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黄某某及大石桥村党支部书记赖某等3名涉案人员。
证据摆在眼前,黄某终于交代了所有问题。原来,2009年,为解决水南镇长河堰村征地拆迁遗留问题,该县相关部门决定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在领导和同事心目中能力较强、曾参加过征地拆迁工作的黄某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成员之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黄某、马某等4人很快就发现:“钉子户”问题如何解决、每户如何补助,工作组都要提出意见,特别是究竟有多少“钉子户”,领导不完全了解,群众也不清楚。这所谓“操作空间”被黄某等4人当作大好“钱途”充分利用,制作了大批虚假的“钉子户”拆迁档案,成功套取了26个安置房指标,通过出售指标和直接领取安置补偿款,4人获得资金900余万元,除280余万元用于实际支付“钉子户”提出的额外补偿,其余均被4人非法占有,黄某一人即私吞400余万元。
此外,黄某还利用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财物,除收受魏某的3万元贿赂外,还收取了个体医生张某的感谢费2万元、水南镇交通村村委会主任刘某的感谢费5万元。
收取他人钱物的背后,则是滥用职权:在房屋等拆迁物丈量时,通过违规认定房屋结构、等级和性质,虚增拆迁面积等方式,违规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从而导致国家多支付200余万元拆迁补偿资金。
3、拆迁“蛀虫”一锅端
2013年2月4日,该系列腐败案件14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涉案人员相互勾结、违纪事实相互关联,诈骗、贪污、行贿、受贿、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相互交织,案情极其复杂——这是调查组所有成员的共识。为加快案件查办进度,调查组决定将系列案件分为4个相对独立的案件查办:
水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宋某等7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宋某等人在2007年水南镇交通村征地拆迁和2011年国道321线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伙同黄某、水南镇经发办工作人员李某、建管所工作人员乔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被拆迁户贿赂共计38万元;宋某还单独收受搬迁公司贿赂2万元。几人还通过篡改档案、虚构房屋拆迁档案、虚增房屋面积和构筑物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金10.8万余元。
马某等4人共同贪污案。马某伙同黄某某、赖某、黄某等人,在处理水南镇长河堰村拆迁遗留问题过程中,私自制作虚假房屋拆迁补偿档案,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900余万元。
郭某等3人共同贪污案。郭某伙同尹某、魏某在对水南镇长河堰村二社的房屋拆迁丈量、清点过程中,私自制作虚假房屋拆迁补偿档案,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
刘某贪污、行贿案。刘某在2007年水南镇交通村征地拆迁和2011年321国道征地拆迁中,多次伪造资料,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200余万元,同时向参与拆迁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0余万元。
4个案件相对独立,却又互相关联,涉案人员互相交叉、分工明确、案中套案,每一个案件又都有相对完整的“作业链”。在调查过程中,为打消涉案人员的侥幸心理,让其主动交代问题,降低办案工作难度,2012年5月,资中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在水南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前期办案进展情况,要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县纪委、监察局或检察机关说明情况、交代问题,退还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强大的政策攻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部分涉案人员主动退还了所有非法所得,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2013年2月4日,一直在逃的赖某自首,至此,水南镇征地拆迁系列案件14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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