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查处系列骗取拆迁安置房案纪实
今年,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牵头雨花台区纪委及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群众举报的该区农花村村干部在南京火车南站建设拆迁过程中骗取拆迁安置房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实,南京火车南站建设拆迁中,农花村有46户通过弄虚作假拿到了安置房,并且其中34户除了骗取安置房外,还骗取拆迁补偿款达963.5万元。另外,通过深入调查还牵出相关村干部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达1000余万元的问题。
群众举报揭开“冰山一角”——60多户符合安置条件的拆迁户未得到及时安置
2008年,南京火车南站建设拆迁工作涉及雨花台区农花村村民918户,房屋总面积17.97万余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面积为7.4万平方米,拆迁协议明确的安置面积为14.5万余平方米。2009年,该区房产局通过法人招投标形式在农花村建设经济适用房,最终安置农花村拆迁户810户。但除去40多户拿拆迁补偿款而不需要安置的拆迁户外,还有60多户符合安置的拆迁户因缺房未得到及时安置。
这些拆迁户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但因原定的拆迁安置建设面积已用完,再筹措建设地块难度较大,因此,尽管当地政府多次研究,仍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就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发现“不对劲”——拆迁协议明确的安置面积为14.5万余平方米,而实际建成安置房1926套,合计面积14.4万余平方米,加上领取拆迁补偿款不需要安置的40多户住房面积5808平方米,合计安置面积达14.98万余平方米,超出拆迁协议明确的安置面积近5000平方米。尽管由于房屋套型等原因,协议安置面积不可能与实际建设面积完全一致,但也不应相差太多。而且,安置户数、面积等相关数据都是统计过的,更不该再出现这么多拆迁户无房安置的问题。
那问题出在哪儿?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2012年10月,雨花台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南京火车南站建设拆迁安置户中有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该区纪委随即向区委、区政府和南京市纪委汇报了这一情况。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明确批示:一定要迅速查清其中的问题。
很快,南京市纪委有关室牵头,从区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对南京火车南站建设拆迁安置情况展开调查。
专案组通过对农花村相关安置对象的拆迁安置档案比对分析发现,存在一家同期有多本房产证,但版本却有三四种的现象。据了解,农花村是1995年雨花台区划调整时,由江宁县东山镇划归雨花台区雨花镇的,这些不同版本的房产证均为“江宁县东山镇”所发。专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房产证填写的发证时间是1995年,而经公安机关技术鉴定证实,房产证上印章用印时间为2009年左右,前后相差十几年。也就是说,这些房产证均存在造假嫌疑。
关键人物浮出水面——用偷偷留存的空白房产证为他人违规办理,并从中获利
针对此案涉及面较广等情况,专案组于2013年3月2日召开相关社区和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通报了南京火车南站项目拆迁安置存在涉嫌制售、使用假房产证等情况,要求所有拆迁户,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在10日内向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限期令的发出在拆迁户中引起了不小震动,一些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的拆迁户更是坐立不安。截至3月12日,先后有58人到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
根据相关人员的交代,专案组将调查重点锁定在了曾经在江宁县东山镇村建所工作的杨某身上,因为大多假证均出自此人之手。但当专案组赶到杨某户籍登记的住址时,发现该住处已经拆迁,周围邻居也不知道杨某已迁往何处。第二天凌晨,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挨家挨户走访杨某原住址附近居民,一路到派出所查询。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终于找到了杨某。在大量证据面前,杨某很快就交代了所有问题——他在东山镇村建所工作时,农花村的房屋所有权证全是他经手办理的。退休后,他偷偷带走了一些盖了章的空白房产证,私下为他人违规办理,并从中收取每份2000元不等的费用。空白房产证用完后,杨某又在街头找人做假证提供给前来找他帮忙的人。
交代了所有问题后,杨某主动要求对农花村在相关项目拆迁中的800多份档案逐一辨认。除去前期专案组发现的十几本可疑证件,杨某当场又辨认出38本。最终,专案组核实确定假证共46本。此外,专案组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这46户中有34户还骗取拆迁补偿款达963.5万元。
村干部成了“领头羊”——或自己造假,或为他人出谋划策从中获益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村干部自己使用假证骗取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有的收取他人好处,为他人出谋划策,帮助造假骗取拆迁安置房。
农花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某,现任雨花街道翠岛花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通过杨某和个体小贩为自己及家人办理了3套假房产证,骗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案发后,执纪执法机关追回刘某及家人骗取的3套拆迁安置房,追缴其骗取的拆迁补偿款共32万余元。
农花村联队会计柏某发现村民唐某有农花村的户口,但在农花村没有住房;外地人员李某在农花村有住房,但没有户口,遂向唐某、李某提议,两人以唐某的名义拆迁,按照相关政策可以多补偿一套拆迁安置房,这样一来两人均可获利。唐某、李某一听都觉得这提议不错。随后,唐某和李某签署了一份虚假的买卖协议:李某将自己在农花村肖家山所盖的违建房作价10万元出售给唐某,柏某等为见证人。2009年肖家山拆迁,唐某作为该违建房的名义所有人,在柏某的协调和全程陪同下,参与了量房、谈判、签协议等过程,最终分得拆迁补偿款57.79万元;拆迁补偿安置房两套,面积共180多平方米。之后,唐某将其中9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给了李某,并分给李某约10万元人民币。
唐某、李某“收获”不小,当然忘不了“指路人”柏某。事后,二人给柏某送去好处费共2.5万元。
因柏某、唐某、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现已被雨花台公安分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拔出萝卜带出泥——4名村干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千万元
在调查骗取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问题的同时,专案组还查实农花村4名村干部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问题。
南京铁路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邱某,在任农花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为宁南街道农花村苗圃业主张某在京沪高铁拆迁过程中获取不法利益提供帮助,收受张某所送人民币12万元。2012至2013年的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收受刘某所送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2010年12月,刘某在南京火车南站配套工程拆迁过程中,为某体育设施公司在拆迁中获取不法利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所送人民币10万元。此外,刘某还用虚假的广告牌拆除协议从农花村账户上套取69.8万元,交给该村报账员张某某保管。2011年,刘某向该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徐某和张某某提议,从账户上拿30万元出来私分。后3人每人分得10万元。
2008年,雨花台地区黄金山公墓拆迁中,宁南街道和农花村有关人员共同采取虚列坟头的手段,从迁坟款中套取64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刘某任农花村党总支书记时,小金库余额为435万元。于是,刘某与张某某暗中商量,每人从小金库中分点钱。后刘某从中分得100万元、张某某从中分得50万元。此外,刘某和张某某还从小金库中支出共63万元用于各自消费。另外,据张某某交代,她还从宁南街道暂时存放在农花村账上的880万元无主坟迁移费中,取出700万元存入个人名下,从中获取银行利息21万元。案发后,张某某将700万元归还至农花村账户。
目前,邱某、刘某、徐某、张某某等8人因涉嫌犯罪已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46户骗取的拆迁安置房已追回35套,面积共计2599.9平方米,市场价约为2989.9万元,另11户拆迁安置房正在追缴中;34户骗取的963.5万元拆迁补偿款亦全部追回,相关涉案人员情节较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办案人员透露,该案的查办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60多户未拿到安置房的拆迁户也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