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反馈

浙江宁波江东区“庭审式”公开审理违纪案件

时间:2013-07-29 来源:  作者:

调查人员、审理人员、助辩人依次就座,旁听席也坐满人……看上去,这像是法院庭审现场。实际上这是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近日一起违纪案件公开审理现场。区纪委、监察局运用“庭审式”的方式,在某案发单位公开审理一起涉及3名党员的违纪案件。
审理现场,有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涉案单位中层干部,还有区“两代表一委员”等。经过主持人告知权利义务、调查人发表调查意见、被审查人申辩检讨、助辩人进行助辩、审理人发表审理意见及审理记录签字确认等环节后,近3个小时的特殊“庭审”宣告结束。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公开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既保障了我们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条规教育课。”案发单位党员夏彬斌说。
据了解,今年年初,江东区纪委制定出台《江东区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办法》,尝试对不涉及保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让办案人员在一个类似法庭的环境内进行公开举证质证,并允许被审查人进行自辩和申请助辩,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到位、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截至目前,江东区已组织6场公开审理活动。
“把违纪案件审理拿出来晒晒,接受各方面监督。”区纪委副书记林敏说,“以往对涉嫌违纪的党员,纪检监察机关一般是通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等内部程序,最后作出党纪处分,整个审理过程属于关门式审理,往往被人认为‘很神秘’。现在尝试‘庭审式’公开审理,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证据事实是否真实,获取的途径是否合法。”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