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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县实行“三三”调解代理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时间:2014-11-07 来源:  作者:

????“我向村委会反映的农村低保等9个问题,经过调解,都得到圆满答复。”近日,仁寿县慈航镇村民唐学全告诉记者,现在他遇到矛盾纠纷不再往县上、市上跑了。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仁寿县在全省首创的“三三”调解代理制度功不可没。

????据总结出这一调解“利器”的仁寿县信访局局长吴菊芬介绍,“三三”即社社设信访代理员、村村设信访协理员,乡乡建信访办公室,“每级调解、处理3次后,仍未息访的案件,由下一级干部代群众向上一级反映,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文林镇村民王双全在视高工业园区装修某酒楼,工程完工后被拖欠1万多元工钱。他向园区反映后,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当天就着手调解,组织酒楼代表、装饰工程承包方和王双全一起进行协商。通过调解,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王双全现场拿到被拖欠的工程款。

????不久前,在外务工的张五松返回老家文宫镇高桥村1社修房,但邻居张述美指责其“越界”侵占了自家的承包地。两人言语冲突后大打出手,1社社长及时赶到,经3次调解无效,社长代表两人找到村主任反映。“村主任把我们叫到一起,还请来了知情人现场指认地界。”张五松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代理”群众上访——“三三”调解代理制度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让全县95%以上的初访能够在基层得到化解,确保了一般纠纷不出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和不出现越级上访、缠访。该县去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7%,实现了“大县小信访”的目标。

????运用法制手段疏通百姓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减少了群众无序上访,让基层承担起化解纠纷、平安建设的社会功能,确保了大部分纠纷解决的低成本、高效率、好效果。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告诉记者,去年眉山各类矛盾纠纷总量大约为7.1万件,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的数量占总量的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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