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群众信访

南京实行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

时间:2014-11-07 来源:  作者:

????近日,南京市出台《南京市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党委、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理或者办理信访事项时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负责受理或者办理信访事项的首个机关为首问首办责任单位,其中按岗位职责或者单位指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的信访事项,其牵头单位为首问首办责任单位。

????《办法》规定,市、区信访局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时,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或交办有权处理的部门。市、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街镇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首问首办职责任制时,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受理、办理,并在60日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信访事项情况复杂、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及延期期限。(记者 张昊 来源:南京日报)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