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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全区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8-16 来源:  作者:

  内农牧办发〔2016〕255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机、农垦、渔业主管局)、满洲里市农牧林业水务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

  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入汛以来我国多次出现严重洪涝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也多次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农业部发出了《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毫不松懈抓好农业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6〕第22号)。目前,该区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部署,毫不松懈,进一步增强做好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灾情监测,搞好指导服务,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为全区农村牧区和农牧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前期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农牧业部门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区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农牧办发〔2016〕195号)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突出抓好规模种养和设施农牧业防灾减灾

  规模种养和设施农牧业投入大,遭受灾害的损失也大。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随时摸排情况,及时给出预警,优先组织和支持受灾的规模种养户修复设施、检修设备、恢复生产,在种苗、种畜、种禽的供求及种养品种的市场行情等方面提供信息,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加快恢复规模种养户的生产自救能力。

  三、及时抓好灾后生产恢复

  对于受灾地区,要组织农牧业部门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农村牧区,蹲点包片,指导农牧民群众尽快开展生产自救,确保农牧民少受损失。一是指导农民及时修复农田水毁设施,排淤清污,恢复农作物生长环境。二是充分利用灾后淤泥、农作物秸秆等堆积有机肥,合理配施化肥,恢复地力,提高土壤养分,巩固农业生产能力。三是抓紧抢收已熟作物,及时改种补种适宜作物。四是协调各类救灾复产物资的调度,保证灾后恢复生产的需要。五是指导受灾养殖场农牧户做好畜禽补栏、鱼塘补苗。

  四、全力防控动植物疫病

  洪涝灾害极易造成疫病流行,一些多年不发生或很少发生的疫病可能会发生。各地农牧业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灾后动物疫病暴发;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做好因灾死亡畜禽鱼的无害化处理;加强疫苗、消毒药品等救灾防疫物资的贮备和调拨,进一步完善消毒制度,严格做好畜禽圈舍、养殖场所、饲养器具以及周边环境的消毒灭源和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果断处置突发疫情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加大畜禽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售、屠宰、加工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适时开展应急防治,遏制病虫蔓延,实现“虫口夺粮”。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重点区域、作业环节、生产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生产作业安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发生重大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发生重大灾情地区采取24小时报告制度,每天定时上报相关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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