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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6-08-16 来源:  作者:
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推广,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一)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
1.申报对象为全国各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引进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包括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等;
2.技术成果成熟,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先进性;
3.主体技术成果已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二)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
1.申报单位应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依托企业单位,每个专业委员会推荐2个以上参评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年度用于自主研发创新的投入占年度总收入的5%以上;
3.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三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5项以上,或获得1项省部级(含社会力量)以上科技奖励;
4.设有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并开展自主创新工作,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通过科技创新使企业年度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有较大增长;
6.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要求,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守法,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1.申报对象面向全国农产品加工科研单位、高校、科技企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农产品加工科技事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恪守学科道德,具备良好学风,对投身农产品加工事业怀有远大的理想与追求;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候选人应满足以下任何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1项(含)以上国家级课题,已取得较好科研进展;
(2)作为前三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10项(含)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经费总额超过200万元以上。
二、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候选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主申报,完整填写申报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期间,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十强研发中心、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名及知识产权情况进行详细公示。
(二)形式审查。按照各类评选申报要求,建立单独的形式审查标准,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填写要求的成果不进入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选,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四)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中国农产品加工信息网(www.ncpjg.org.cn)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和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将在2016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推广活动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科技创新推广成果将优先推荐作为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填写要求
申报2016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2016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申报书》、《2016年度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十强研发中心申报书》和《2016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书》(附件1-3),正文统一为仿宋小4号字,相关位置须按要求加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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