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江西湖南两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调〔2016〕233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西湖南两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36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0月24日起在江西省、湖南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0月21日
国粮调〔2016〕233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西湖南两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36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0月24日起在江西省、湖南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