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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局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农村邮政网点持续运营

时间:2016-11-1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邮政服务水平和农村亏损网点运营能力,近日,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村邮政亏损网点持续运营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下发至各市(地)局,围绕保障农村邮政亏损网点运营,从加强保障和政策支持、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农村电商、推动邮快合作、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全省部分农村邮政网点地处位置偏远、经济落后、人口输出地区,传统邮政业务量少,运营成本负担重,造成网点收不抵支甚至亏损,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为此,《意见》提出,一是要加强农村网点运营保障和政策支持。要求各市(地)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对农村网点的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争取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准入待遇以及在设施配套、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争将农村投递服务纳入农村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将农村网点的乡邮员纳入公益性岗位。二是拓展服务功能,将农村邮政网点打造成功能完善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在提供邮件收寄、报刊订投等服务基础上,拓展电商服务、便民服务、“三农”服务、助农取款服务的平台功能。三是进一步发挥农村网点优势,服务农村电商发展。鼓励邮政企业依托邮乐网、“龙邮农品”、“邮掌柜”系统,村邮站、便民服务站系统以及淘宝、京东等线上资源,利用农村网点线下资源,加快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邮政农村电商O2O平台。利用农村网点、站点为群众提供网购集成服务、代开网店服务以及其他代办网上金融服务,使之具备“商品销售+网络代购+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普惠金融”一体化的农村电商服务功能。发展农村电商包裹业务,鼓励邮政企业依托农村网点资源,为农村电商提供包装、仓储、运输标准化、定制化等一体化服务。四是整合农村网点资源推动邮快合作,加强引导和服务,开展农村快件的代收代投服务,推动将农村网点、站点纳入农村快件公共取送点范围,,实现快邮互补互惠互利发展。推动交通、邮政、快递的资源整合和统筹衔接,发挥出农村网点的功能集群作用和网络规模效应。五是推动农村邮政网点设施设备完善。邮政企业要加快农村网点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网点的电商包裹自提点建设或配备自助服务设备的试点工作,探索经验,逐步向快递企业开放使用。支持邮政企业在农村地区增设邮政代理金融网点,布放离行式自动取款机(ATM)或存取款一体机(CRS),提供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存取款、转账、缴费等金融服务需求。六是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补贴资金管理。邮政企业要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要将农村亏损网点的数量和亏损情况按年度向同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确定农村网点亏损范围时,要将邮政网点的邮务类业务收入、金融类业务收入、代办类业务收入以及其他网点收入全部纳入邮政网点收入。要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在使用普遍服务补贴资金的过程中,要合理向农村地区网点倾斜,向承担邮政服务的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倾斜,保障农村亏损网点运营条件,维护农村亏损网点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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