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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04-2010年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9-12-17 来源:  作者: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郊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郊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北京郊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农民就业增收的问题。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保持城乡稳定、促进郊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市有农村人口357.8万人,农村劳动力188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数量为64万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数量101万人,约有20-30万富余农民需向非农产业转移。京郊富余劳动力普遍存在非农劳动技能不高、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成为制约农民脱离土地、进入二三产业就业的瓶颈。另外,目前已经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也存在着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适应不了越来越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因此,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关系到郊区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北京能否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大事。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必须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确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面向郊区的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坚持政府统筹、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二、三产业转移,保障郊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统筹规划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事业,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全市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目标落实在区县,工作重点在乡镇。

  2、整合资源、多方协作

  建立“农、科、教”统筹机制,整合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培训资源,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培训就业相结合,注重培训实效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转移能力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加强市场调研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三、2004-201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从今年起到2010年,要通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建立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培养一批懂技术、有技能、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具有进入二、三产业就业的工作能力。

  1、各区县、各乡镇要针对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2004年到2005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要达到15万人次,2006年到201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要达到50万人次。

  2、建立健全适应市场需求、城乡统筹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体系。要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区(县)、乡(镇)、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介服务中心,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四位一体。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为重点的培训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从2004年起,市里将重点抓好5个示范区(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并以现有资源为基础,扶持并确定一批市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各个区(县)、乡(镇)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引导性培训

  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求就业岗位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观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发言能力、对话能力、组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由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区县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外出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区县、乡镇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培训人员的技能鉴定工作。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食品饮料和服装加工、家电维修、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建筑、机械加工、制造等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下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

  3、加强乡镇企业职工的岗前和岗位培训

  乡镇企业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要继续实施乡镇企业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职工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岗前和岗位培训是提高农民工技术素质、增强上岗能力、保证劳动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广泛开展职工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努力提高农民工的专业劳动技能、工作质量和劳动效率。通过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的学习热情,促进乡镇企业向学习型企业转变,从而提高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

  四、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农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建立京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各区县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和规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抓好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2、加大投入,为培训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按照国务院“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技能性培训服务,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的要求,从2004年起,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经费,根据实际发生额采取市、区县、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予以支持。

  市、区县两级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教学、培训的教材、实践操作训练等方面开支。市里将确认一批培训机构和示范基地并挂牌,对这些培训单位市里将按培训人数和实际效果给予相应的补贴。各区县要积极探索政府补贴的有效模式,可以通过定额方式补贴到培训单位;也可以教育券方式发给农民,由农民充当培训费用交到培训单位,再由培训单位到政府部门申领培训补贴资金。

  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3、利用农民远程教育网络,开展网上培训

  针对京郊农业、农村、农民对信息的实际需求,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民对科技、实用信息的渴望,在市农委和市科委的支持下,以市农科院信息所为依托在京郊建成了农村远程信息服务体系。目前,已在京郊14个区县建立了300个农村远程教育接收站,覆盖了京郊100%的乡镇及部分重点村,可使京郊188万农村劳动力人均每年接受1—2次的教育或培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远程教育投资少、覆盖面广、传递信息快的优势,使本市的农民教育、培训步入网络化、现代化。

  4、利用市农口信息网,建立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

  充分发挥农口信息网络功能,建设覆盖全市的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解决城乡之间,供求之间,以及招聘录用之间信息不畅的问题。乡村两级逐步建立劳动力台帐,详细记录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实践经验、工作经历、技能水平及求职意向,并全部输入计算机,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与职介和用工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传递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项培训,并建立起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用工的信息网络,使参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劳动者能及时走上就业岗位。

  5、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和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只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民转岗培训工作。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应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中专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在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成人学校的职能。各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在完善教学条件和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对确定的培训机构、示范基地,市里根据其培训情况进行相应的表彰。

  (2)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鉴定工作。随着各行各业对劳动者技术、技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企业用人的重要条件。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并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结合。要积极利用各部门、各单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资源,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工作,使更多参加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专业岗位的上岗条件。

  (3)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管理工作,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一印制《北京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证书》,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的证明,技能鉴定合格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则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用工单位优先录用的重要依据。

  6、建立培训评价制度,做好督查指导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要督促检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加强对政府扶持项目的评估。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乱收费,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将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表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各区县、各乡镇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并加以推广。要不断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水平。

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组长:李进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员:雷德才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观政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宋丰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伟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原祖荫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郭文杰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振如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副院长

  陈志峰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科教处,成员包括相应的委、局主管处长:

  姜善文北京市农委科教处处长

  吴晓川北京市教委职成处处长

  谌跃进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张光连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处处长

  刘小军北京市建委科技教育处处长

  高麓北京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彭其贵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科教处处长

  郑伯坤北京市农广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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