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反馈

云南曲靖市某管理中心原主任徐文啟腐败案件剖析

时间:2013-05-20 来源:  作者:

2013年4月,云南省曲靖市某管理中心原主任徐文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经查,徐文啟在任职期间,与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列、虚列支付银行手续费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72万元。
心理失衡贪欲生——在奋斗、拼搏的过程中,他没能把握自己
1961年4月,徐文啟出生于云南省会泽县,家里兄弟姐妹多,家境非常困难。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上学,想让他跃出“农门”。
勤奋的徐文啟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出色完成学业后于1980年被分配至原曲靖地区沾益县某单位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4年后被选调至曲靖市工作,其间,他又考入省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习深造。
2005年6月,徐文啟被任命为某管理中心主任,2009年该管理中心因机构升格单列,徐文啟于2010年正式担任该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徐文啟的奋斗与拼搏换来了不错的成绩。据办案人员透露,徐文啟担任一把手期间,该管理中心快速发展,一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一直处于领跑地位,连续7年受到云南省主管部门的表彰。
然而,就在徐文啟事业有成之时,他的心理逐渐产生了一些变化:自己给单位、国家创造了不小的利益,而自己却还得挤公交车上下班;妻子因为身体不好,多年前就买断工龄退休在家,年迈的父母身体也越来越差,这些都需要花钱,自己付出这么多,如今生活却如此窘迫……
在这种不平衡心理的驱使下,“如何靠山吃山,从单位弄点钱弥补一下”的想法在徐文啟心中生根发芽。
“过把瘾”后手难收——欲望之门一旦开启便看不到尽头
心理失衡的徐文啟开始用心“学习”生财之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后徐文啟便了解到,单位一些业务需要给银行支付手续费,如果多支付手续费,银行将以“业务经费”的名义返一笔钱给单位。同时,该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以最高标准提出来的一大笔手续费一直在账上,这笔钱虽然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出来,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提取比例支付给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已多出了100多万的手续费。
“机不可失”,干脆就拿这笔钱“试手”!2006年8月的一天,徐文啟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某、管理中心归集科副科长柳某提出,想办法用这笔钱“生钱”,然后私分。几人一拍即合。为得到“技术支持”,徐文啟又让张某和柳某找到某银行的业务经理黄某,试探其愿不愿意一起干。得知只要求参与人员“口风统一,中途不能反悔”后,黄某表示愿意加入。
很快,四人的第一次操作顺利得手,共套取43.6万元,徐文啟分得10.9万元。之后,柳某以领导对她很关心为由,从自己的那部分中拿出4万元分别送给徐文啟和张某。
“钱来得这么轻松!”徐文啟等人一发不可收拾。2006年9月底,四人又通过多支付手续费的手段,套取了18万元,徐文啟分得4.5万元。当年12月下旬,四人决定再干一次就收手。
然而,欲望之门一旦开启便看不到尽头。
经查实,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在徐文啟的提议下,张某、柳某、黄某等4人内外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采取由单位公款多支付银行手续费,再从银行套取和修改银行利息结算单数额等手段,共同侵吞公款134.6万元,四人各分得33.65万元。其中柳某从自己分得的33.65万元中拿出了9万元,送给徐文啟7万元、张某2万元。
2008年初,徐文啟向该银行提出帮助解决工作经费困难问题,张某、柳某再次与黄某协调办理此事。之后,银行提供给该管理中心工作经费60万元,徐文啟又提议四人将该款私分,其分得22万元。
2008年5月,徐文啟、张某、柳某等三人又一次采取多支付银行手续费然后由银行返还的方式,合伙贪污公款27万余元。
玩火自焚悔已晚——“虽然手上是宽裕了一些,但是心里一直不踏实”
“这些年来,虽然手上是宽裕了一些,但是心里一直不踏实。”案发后,徐文啟悔恨不已,“因为一时私念,最终沦为国家的罪人,不但害了自己更连累了家人。对与经济工作打交道的我来说,这是拿自己的人生幸福和家庭幸福做的买卖啊,是何等赔本的买卖!”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国家和整个系统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想到所有涉案人员的事业、家庭、命运都将面临巨大的转变,徐文啟甚至多次撰写忏悔书表达悔恨之情。
然而,幡然醒悟悔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因徐文啟等人有自首情节,并悉数退缴所得赃款,挽回了损失,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减轻处罚。据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犯贪污罪判处徐文啟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同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判处柳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