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反馈

江苏沛县“一书三表”杜绝处分“打白条”

时间:2013-05-15 来源:  作者:

近日,江苏省沛县纪委查处了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某受贿一案,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当日,在下达处分决定书的同时,给其所在单位送达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该县纪委2012年以来推行纪律处分“一书三表”制度,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杜绝“打白条”现象。
据悉,该县纪委在对违纪党员下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对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送达一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和职务变动所受影响、党员权利所受影响和处分决定归档的时限要求等。送达告知书的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在《处分决定归档回执表》上盖章确认,再由审理部门将此表装入受处分人案卷存档。
对县纪委作出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基层党组织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执行工作,并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上填写处分决定宣布时间范围、职务调整时间、工资调整时间等相关情况,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存档。
该县还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执纪工作检查,要求各单位先自查并填写《处分执行检查情况登记表》,县纪委再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当年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纪不到位、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及时整改。
据悉,该县纪委去年以来查处的160余件违纪案件,处分决定全部执行到位。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