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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花垣县“三个转变”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时间:2013-05-14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湖南省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信访举报工作思路,通过“三个转变”,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了解信访问题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实打实“零距离”服务群众,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由“领导包案”向“领导办案”转变。改变以往领导包案不直接查办案件的情况,对转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疑难积案、重大群体信访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参与办理,亲自接访,听取上访人陈述,出面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实现由“领导包案”到“领导办案”的转变,促进了部分疑难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委局8名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包案并亲自办理疑难、复杂信访件13件,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案后化解”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把信访工作向事前和基层延伸,构建以县纪委信访室为主体、基层纪委为纽带、信访信息联络员为基础的信访信息网络,严格落实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告制度。注重在建立基层群众组织、调动群众参与、把握舆情动态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信访工作由被动接访调处向源头预防转变。今年以来,该县对涉及群众利益的3项行政事务、2类5项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对拆迁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开展信访风险评估,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
由“案结事了”向“群众满意”转变。针对以往信访案件案结后出现群众不满意,从而导致重复访、越级访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察局把办理信访案件的标准由“案结事了”提升为“群众满意”。该县通过跟踪回访,了解信访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结的满意情况,并通过析理说法、说服教育等,消除群众误解,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同时,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今年以来,该县花垣镇对2名信访工作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予以纪律处分,民乐镇对1名信访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县纪委对因信访工作不到位的2名乡镇党委书记实行集中约谈。
今年,花垣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办理信访案件16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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