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电视售后服务再遭消费者指责
2010年12月14日、15日,维权网先后接到两位湖南消费者对于长虹电视的维权请求。两位消费者反映的都是长虹电视机屏幕的问题,而对于厂家的处理方式,两位消费者都表示难以接受
2010年12月14日、15日,维权网先后接到两位湖南消费者对于长虹电视的维权请求。两位消费者反映的都是长虹电视机屏幕的问题,而对于厂家的处理方式,两位消费者都表示难以接受。
据温女士介绍,她于2009年5月份购买了这台长虹电视机,就在前不久,她在收看电视节目时屏幕突然出现大量的红色,严重影响电视节目的收看效果。
就这一问题,温女士致电长虹售后服务部咨询问题的解决方案,可是售后工作人员非常明确地告诉她,电视机屏幕出现红色不是屏幕本身的问题,她的电视机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上门维修的话维修费用需要缴纳380元,配件费用另计。
这样的回答让温女士感到非常不解:“消费者反映问题后,没有提出任何可行的解决措施与建议,也未主动派维修人员前来检查,直接索要上门服务费,这样的处理方法我没法接受。”
温女士还向编辑透露,长虹电视的保修单上标注着,电视机屏幕保修三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她不知道是否是屏幕本身出现了问题,如果是屏幕的问题她就有权利要求长虹公司免费为她维修,而长虹售后部门不经任何的检测就做出判断,实在让她难以接受。
温女士说:“我只是想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如果能够证明不是屏幕的问题,既然坏掉的部件过了保修期那我会照付维修费用,我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同样是来自湖南的消费者何女士,她于2009年6月为其父母购买一台长虹电视,可是在2010年的6月,电视突然黑屏无法使用。
何女士的父母居住在湖南省株洲县龙凤乡,当电视出现问题后何女士的父亲在龙凤乡找到了一家挂着“长虹电视”牌匾的维修站。据何女士介绍说,当时来拉走电视的维修人员姓谭,而且他表示电视机黑屏是因为一个小零件的损坏,很快就能修好。
“可是直到今日,电视仍然没有送回来,每次去问什么时候能够修好,这位谭姓维修人员都说电视在厂家,修好就拿回来。维修一个小零件需要半年的时间吗?”何女士怀疑地问。
2010年12月20日,编辑就何女士反映的问题致电长虹客服了解情况。经过多次努力,编辑终于联系到长虹电视湖南省售后服务站,站内的一位林姓女士称,何女士的问题他们可以帮助解决,稍后他们会调查此事。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实在很难让人不产生怀疑。
一变:
2010年12月22日,编辑再次致电长虹电视湖南省售后服务站,一位陈姓的工作人员告诉编辑,他们已经调查过了,株洲县龙凤乡的维修站没有何女士的这台电视机,当编辑向其索要龙凤乡维修站的电话时,该工作人员称没有龙凤乡维修站的联系方式,因为龙凤乡比较偏远,他们的服务网络覆盖不到那里。既然没有联系方式,那这位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得知龙凤乡维修站内没有何女士的电视机这一情况,编辑没有找到答案。
二变:
可是当编辑挂断电话没多久,何女士打来电话称,长虹电视龙凤乡维修站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告诉她经查询她的电视机先后有两次维修记录。何女士质疑地说:“电视被拉走以后就再也没有送回来过,哪来的两次维修记录?”
何女士给编辑提供了龙凤乡维修站的电话,一位王姓的女士回答了编辑的问题,她表示之前一直不了解何女士的情况,他们是通过其他途径才得知何女士的电视机在一位叫谭水根的维修人员那里,并且已经取回准备维修。由此可明显看出,该工作人员的回答漏洞百出,并且与给消费者的答复出入甚大。
三变:
与龙凤乡维修站通话结束没多久,湖南省维修站的陈先生联系到编辑,陈先生表示,经他们查实,当时拉走何女士电视的谭水根并非长虹公司的工作人员,何女士也并没有向长虹客服反映过她所遇到的问题,所以才导致了今天这样的情况。
就长虹客服工作人员三次变更的说法,何女士表示无法接受。“长虹公司给消费者的答复和给媒体的答复根本就不一样,谭水根不是他们工作人员,那电视如何进入长虹厂家并且有两次维修记录的?我的父母在家半年时间看不到电视,这个损失谁来赔偿?”何女士向编辑透露,她准备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此问题。
两位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也许只是长虹电视机数万消费者中极特殊的个案,但也充分暴露了长虹电视机在售后服务方面的管理漏洞。现在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希望长虹电视能够正确面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将两位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妥善解决,这样才能够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维权网会继续关注温女士与何女士的维权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