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9%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7日发布的数据,“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各种强农、惠农、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下,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农村居民消费整体呈现较强增势,生活消费水平稳定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过去五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去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名义增长81.8%,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分析认为,“十一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特点包括:工资性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家庭经营纯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转移性收入特别是政策性转移收入快速增长;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
另外,去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四项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去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
统计表明,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82元,比2005年增加1826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年均实际增长7.8%。
过去5年,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下降到41.1%,降幅达4.4个百分点。
同期,农民粮油消费量减少,有利于身体健康的其他食品消费量增加。去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81公斤,比2005年减少13.1%;植物油5.5公斤,比2005年减少19.6%;奶及奶制品3.6公斤,比2005年增长24.0%;蛋类及蛋制品5.1公斤,比2005年增长8.6%。
过去五年,农村住户拥有现代家庭生活的耐用消费品普及率明显提高。电冰箱、空调机、微波炉、热水器、移动电话、电脑等成倍增长。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