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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离家出走修车维生十余年拒绝扶养老伴

时间:2011-08-12 来源:  作者:
王老太与陈老汉197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均已年过六旬的二老,本是安享晚年的年纪,王老太却为索要扶养费于近日将陈老汉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原来陈老汉不知何原因于2000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自走后未交过家里一分钱。王老太诉称,我与陈老汉结婚后双方感情较好,自1996年感情发生变化,经常吵架,对我实施暴力殴打。陈老汉于2000年竟然离家出走,再未回来过,使我们家生活十分困难。我现在年老体弱,又多病,不能下地劳动,无任何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陈老汉是退休工人,故要求陈老汉每月付给我扶养费1500元。根据王老太提供的地址,法院几经周折终于找到陈老汉,其独自一人在外村居住生活,在租住的十几平米的小房内每天以修车为业,陈老汉表示二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同意王老太的诉讼请求,也不会回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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