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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德江县深化“三访”活动打造和谐信访

时间:2013-02-26 来源:  作者:

2012年,贵州省德江县纪委、监察局在深化开展以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为主题的“三访”活动中,通过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纪依法处理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和谐信访。
强化责任分解。将“三访”活动责任分解到20个乡镇和42个县直部门,并结合县情分别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三访”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深化“三访”活动中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和县直单位督访制的通知》和《“三访”活动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单位每周确定1至2天专门接访,并定时开展再走访、再回访及“回头看”工作,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每周二由委局班子轮流值日接访,并严格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案化解,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人人承担。
强化制度建设。在深化“三访”活动中,全县建立完善涉及惠民利民政策的机制制度共6个方面13项,涉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机制制度共9个方面16项,涉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机制制度3个方面共11项,涉及优化经济社会环境方面的制度共2个方面5项,涉及来信来访工作方面的机制共3个方面11项。通过建章立制和严格执行制度,切实推动“三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效能问责。将深化“三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在深化“三访”活动中接访态度不好,对督办、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负责的,对深化“三访”活动重视不够或整改措施不力的,坚决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德江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问效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并相应扣其单位绩效分值。活动中,该县共组建6个督查组对乡镇和部门落实“三访”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3次,3名科级领导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被问责。
2012年,该县在深化“三访”活动中共办理“三访”接访件12件,全部办结;再走访、再回访15件共18人次,召开群众会30多场次,搜集意见建议100多个,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20多起,化解矛盾纠纷68起。(贵州省德江县纪委; 秦雨霏; 肖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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