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抓作风,箭无虚发
核心提示: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近6个月,如何让作风转变的正能量直达基层,如何保证贯彻落实各项举措箭无虚发,如何防止作风建设成“一阵风”?湖北省仙桃市通过细化规定、加大监督检查与惩处力度、建立转作风长效机制,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态度上坚决不护短,处理上严格不留情,其经验可给我们以启示、思考。
“礼品、礼金对上不送、对下不收,公务接待简单节约,文件、会议求短求精……”
近期,在湖北省仙桃市党政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上,时任市委书记的刘新池郑重表态。
同时,仙桃市委领导一致表态,接受全市人民监督,并要求市纪委到市委接待饭店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谁违反规定就处理谁。
张鹏在市委办工作了10多年,在他看来,“风向”已经十分明确:“市委对作风建设动真格了,这回可是劲往实处使,箭箭不虚发。”
同样感受到这股劲风的,还有44位与会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直单位一把手,和列席会议的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仙桃电视台、仙桃日报社等媒体。“市委在全市大会上公开表态要带头示范、主动接受市纪委和社会监督,这比以往更严格、更震撼。”郭河镇党委书记丁兵武说。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湖北省委制定出台了六条意见,仙桃市立即细化规定、组织落实。仙桃市纪委、监察局迅速跟进,通过监督检查保障落实,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制定真正“管用”的规则——市委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市纪委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双管齐下,并力推进
湖南商学院副校长王明高认为,各地方和单位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时,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真正“管用”的规则。
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仙桃市“四大家”秘书长、市委有关部门领导立即召开碰头会。会议讨论热烈,50多条结合当地实际的贯彻落实建议被提出。
2012年12月30日,《中共仙桃市委办公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出台。同时,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纪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为副组长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制度要‘管用’,一是要紧密结合实际;二是要细化,以便操作和落实。”仙桃市委委员、市财政局局长丁克勤解读,“市委的18条实施意见就定得很细,比如在改进会风上,对会议审批程序和总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提出意见方案并统筹办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须经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核报批后,由相关部门具体承办,市委办、市政府办不代发会议通知,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加强会议统筹,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尽量集中时段召开会议,等等。”
“今年1至4月,市委召开会议数和发文数同比下降了5%。”对市政府秘书长陈华军来说,《实施意见》的关键在于领导带头示范,“春节一过,市委就按职能相近原则合并了30多个全市性会议。我们没有理由不认真执行。”
在市委的带头示范下,仙桃市各级各部门纷纷采取行动。
2月15日,仙桃市工业园区将计生、政法等5项工作会议合并。
时值年底,沙嘴街道办事处取消了年夜饭、团拜会,严格规范个人工作作风和工作行为,并设立“廉政账户”,让干部体面拒贿。
市水务局制定了《2013年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对精简文件简报、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13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市委党校则要求教员、学员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市委对作风建设抓得紧、力度大、措施严,我们必须从思想和行动上跟上形势、合上节拍,决不能有半点马虎。”西流河镇党委书记冯常杰谈了如是体会。
双管齐下、并力推进。与《实施意见》同时,仙桃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15个不准”规定》。
“这两个文件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都有约束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贺国华说,“而且‘15个不准’从会场布置、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
监督检查保证制度“刚性”——硬账硬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态度上坚决不护短,处理上严格不留情
今年1月,在仙桃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李某、某镇派出所所长李某等上班时间“带彩”娱乐的问题暴露。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监察局分别给予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态度上坚决不护短,处理上严格不留情!”仙桃市委副书记、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小组组长周谊群态度坚决。
为保证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仙桃市制定了两套监督检查方案:一是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领导带队,对全市22个镇办和100多个市直一级单位分组划片进行检查,以明查为主,侧重督办落实、问题整改;二是由市纪委牵头,市纪委党风室和5个派出纪工委负责,对阶段性作风问题进行检查,以暗访为主,侧重查处典型。
“市委专门调剂了5台公务用车,配备了8部微型摄像机,为监督检查提供保障。”市第二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别道军介绍。
据悉,除保障基本物质条件外,仙桃市还探索创新了监督检查方式。
明暗结合。一方面通过座谈及查阅材料、账册等方式开展检查;另一方面不定期在责任区域内进行暗访。截至目前,各检查组共开展明察暗访100多次。清明节期间,检查组共查处公车扫墓等问题4起,给予1名副科级干部纪律处分。
点面兼顾。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开展重点调查,确保有反映必查、有实名举报必回复。
4月27日晚7时左右,群众来电反映,有干部开公车赴宴、用公款吃喝。市纪委、监察局迅速联合交警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情况经查属实,当事人为市国税系统干部。随即,市国税局对私用公车、酒后驾车的某稽查局局长陈某作出停职处理,参与此次宴请且分管公车工作的市国税局副局长也被调整了分工。
力量整合。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警、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部门协调配合。
去年12月以来,仙桃市各级党政机关共停办联欢会、团拜会12场,取消各类年宴300多场;查处公车私用、玩牌赌博等问题20个,给予纪律处分11人。
“硬账硬结,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被纳入全市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对作风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也要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仙桃市委书记、市长冯云乔表示。
目前,仙桃市正在研究完善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体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真正把作风过硬的干部选出来。
“长效”二字靠常态化工作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常态化,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结合
“作风建设是党委的重要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能完成的。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仙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晓军说。
仙桃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初,就注重研究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工作安排和部署首当其冲作出了调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议每年听取1至2次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市“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反馈;市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典型;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全年督查重点;市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对各级各部门会议、活动、接待等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宣传教育工作也立即跟上。每年5月被定为仙桃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教育形式和内容得到丰富。
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部署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结合了起来。
公车问题是社会关注焦点。仙桃市在开展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全市公车被统一挂上“鄂M·W”号牌;公车购买由财政、监察等市政府部门把关,财政集中采购。同时,公车使用情况也被纳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范围,凡节假日必检查,凡检查必通报,凡通报必纳入年底考核。
“现在全市公车私用情况少了,节假日街上基本看不到‘鄂M·W’号牌的车,我的生意也好多了。”在仙桃市开了10多年出租车的“的哥”说。
仙桃市还充分利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电子监管平台,对全市1200多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进行分值管理。
“违反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受到责令整改处理的,扣10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的,扣10分……个人廉情分数低于90分、高于70分的,本年度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公务员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低于或等于70分的,本年度不能晋级晋职、提拔重用。”仙桃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尚艳介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会被及时输入电子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