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笔者日前从江西省九江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市通过健全办案机制,整合资源,努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27件,查处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118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大案统筹,协同办案。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九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吴某一案时,联合九江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以及浔阳区、九江县检察院等10多个部门办案,该案涉案人员达210多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制定《案件下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4种案件列入下查案件:可能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署实名举报且线索具体影响大的案件;涉案人员与本地、本单位关系错综复杂,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案件。
今年年初,星子县纪委、监察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焦某有严重违纪问题。鉴于焦某的妻子是县领导,焦某本人先后在检察院反贪局、县公安局等多个重要岗位任职,案情复杂。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启动下查一级办案工作机制,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县纪委、监察局协助办案。最终,查清焦某问题,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经常面临来自各方的干扰,为此,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关于实行异地交叉办案的试行办法》,规定对5种情形可实行异地交叉办案:违反政治纪律且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复杂的经济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和要求报结果的;因涉案人员社会关系复杂或职务较高,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难度较大的。
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市国土局用地科原科长张某违纪案件时,发现瑞昌市国土局原局长舒某、星子县国土局原局长周某等人涉嫌严重违纪。由于涉案人员在当地任职时间长,有较深社会背景,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阻力较大。市纪委、监察局启动异地交叉办案机制,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牵头督办,指定浔阳区纪委、监察局主查舒某案件,瑞昌市纪委、监察局主查周某案件,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