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启动对部分省直部门以及下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包括省属高校、基层公安机关、交通执法部门、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18家单位,检查的重点是2007年以来审结的自办和审批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内容涵盖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办案程序、违纪人责任、违纪款物收缴、处分决定执行以及案件材料组成、立卷归档等10个方面,最终形成案件质量评析和检查反馈意见。同时,福建省要求各被检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提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