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日常督查
上海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关于本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办法》,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暗访抽查、督查调研等方式,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办法》在明确监督检查范围的基础上,还对监督检查内容作了细化。如在厉行节约方面,要求重点检查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经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特别是落实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公务卡制度等财政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防范和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相互宴请、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等情况。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情况,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作风建设责任分工抓好牵头任务落实及履职尽责情况等也在监督检查之列。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回访。该市还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