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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党政机关8月10日前清退违规公务用车

时间:2013-07-30 来源:  作者:

天津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自行清退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车活动。
此次违规公务用车清退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清退内容涉及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的车辆,以及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后违规占用原单位的车辆。
该市要求,各单位在8月10日前将所有违规公务用车自行清退完毕,清退率必须达到100%。清退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零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的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天津市公车治理办公室,由市公车治理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全市符合公车配备标准和要求的车辆信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悉,自行清退活动结束后,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各单位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仍然存在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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