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落实八项规定 强化作风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抓,积极作为、有效履职,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示范作表率。一是带头改进作风。出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意见》,向社会公开承诺。组织开展“千名基层干部群众大评议”活动,让基层干部群众评议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推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二是带头深入基层。进一步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坚持重心在基层、服务到一线。三是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的通知》、《宁德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改进作风中走前头、带好头。
创新举措求实效。一是深化“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下发《关于开展“转变作风落实年”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意见》,深化“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着力解决精神不振、作风不实、政令不畅、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企业和基层评议机关活动。每季度对48个市直机关部门进行评议,通报评议结果,对满意率在后三名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今年又将评议范围扩大到18个党群机关。三是坚持服务基层到一线。督促各级各部门主动深入项目现场、基层企业、城市社区和农村,全面推行干部驻村、驻厂、驻项目制度,坚持在一线推动工作、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服务发展。四是推进行政服务提速。制定《市直53个部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措施办法》,督促有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率达30.12%。
严明纪律强约束。一是强化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勤俭节约专项督查的通知》,先后组织了3次专项督查活动,检查了40个市直单位、9个县及其部分机关单位、乡镇等,及时通报、处理了一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强化问责问效。出台《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严肃问责问效,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按照每周一督查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0人受到效能告诫,225人被诫勉教育。三是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去年以来,共开展重点项目专项督查50多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生态市建设、海域清理整治和“创城”、“创卫”等专项监察,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70多件,严肃处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