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扎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每次召开与查办案件工作相关的会议,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都如是强调。与此相契合的是,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已成为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传统”,近三年来,立案12935件,结案128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196人,移送司法机关3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严惩治,“老虎”“苍蝇”一起打
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从信访举报、巡视工作、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寻找案件线索。去年,该省纪检监察案件初核数量同比增长61.22%,立案数量同比增长51.43%。
以葛雄案、陈双全案为代表的一批大案要案的有力查处,树立了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打虎”的硬朗形象。仅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就处分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108人,挽回经济损失1.69亿元。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为民导向,及时调整办案思路,下移办案重心,重点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去年,该省初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线索6432件,立案40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3人,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查处的渭南市住建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案,便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侯福才此前利用职务之便,向40多家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索取钱款达2198万余元。
讲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我错了……”通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原院长吴建敏终于流下了悔过的泪水,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同时,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始终。
“无论是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还是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环节,办案人员都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陕西省纪委副书记马奔告诉记者。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下发后,陕西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并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截至目前,10个设区市全部设立了案管室,107个县已有32个单独设立了案管室。
在办案前,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办案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明确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防止以案谋私、通风报信等现象发生。
多年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无一人因违反办案纪律受到处理,也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重实效,惩防并举促源头治理
在有关重大典型案件查结后,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十分注意总结发案教训,加大治本力度,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该省充分利用“一案双报告”制度,剖析发案原因,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近年来,该省先后对200多起典型案件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2700多条。
在去年查处省农机局原局长胡玺贤等46人贪污受贿窝案后,陕西省纪委办案组提出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等多方面建议,对农业部门源头防腐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陕西各地积极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活动,通过通报、新闻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注重运用当地鲜活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
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陕西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途径和办法,努力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改进管理和有效防范等层面加大工作力度,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治本功能不断提高。
利长远,健全制度保障办案工作
在办案工作机制方面,陕西建立了畅通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快速查处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为及时有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陕西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求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由群众自主选择接访领导,被点名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包协调、包督办、包查处,极大地畅通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建立,则使县级纪委能够统一指挥调度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目前,全省1418个乡镇建立办案协作区445个。
安康市纪委副书记李均告诉记者,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可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有利于查办乡镇纪委难以查办的疑难复杂案件,打破了乡镇纪委在办案中单打独斗的局面,变“一根绳”为“一股绳”,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有效整合了乡镇办案力量。
除了这些与查办案件有直接关联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等,亦在预防腐败、源头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我们要继续围绕办案工作,在巩固深化已有办案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郭永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