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图壁县“星级”管理提升办案质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实行“星级”管理,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今年上半年,该县各乡镇共立案9件。
该县规定,各乡镇立案的案件需提交县纪委、监察局审核备案,并纳入“星级”管理范围。案件符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执行到位等基本要求的,拟定为基础“三星”。办案过程中,如发现办案人员压案不查、拖延办案的,按情况予以减“星”。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所办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星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案件被减为无“星”的,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案件负责人要向县纪委、监察局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该县建立案件限期督办、案卷审理退卷登记制度,构建案件“星级”管理档案,督促办案人员加快办案进度,深化办案效果。每季度,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统计各乡镇案件办理情况,并按标准组织评比,案件“星级”评定情况作为办案工作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