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龙胜县公款吃喝违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以工作交接为名公款吃喝违规问题发生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纪委立即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日前,自治区纪委对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经查,2013年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县在家的县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某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唐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用公款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