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
今年以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通过建立“三个中心”、出台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该区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其中由信访举报渠道提供的案源线索占立案总数的83.3%。
建立“三个中心”,构建信访举报“互联网”。该区整合全区信访工作力量成立区信访协作中心,中心成员单位定期互通信息,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各乡镇从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精选人员组建矛盾调处中心,对复杂信访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各村成立由信访接待员、纪检员组成的信访服务中心,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协助乡镇党委处理信访问题。
出台案件线索甄别制度、管理制度、集中收集制度三项制度,架设案件线索“过滤器”。其中,案件线索甄别制度规定,区纪委信访室每月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分析。对一般案件线索,由所在乡镇纪委核查,区纪委信访室跟踪督办;对重要案件线索,由区纪委信访室和案件检查室直接核查。
该区注重对现有案件线索进行深入挖掘,拓展查案思路。该区继查处区教育局原局长方某案件后,深入排查,又查处5个乡镇中小学校长贪污、受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