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三五”工作法提升办案水平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纪委针对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思路、树牢理念,健全机制、理顺关系,促进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双提升。去年以来,滁州市共立案617件,结案604件,处分640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22名办案人员受到提拔重用,其中市纪委5名办案人员受到市委提拔重用、2名办案人员受到嘉奖。
树牢“五个理念”,以清醒的理论指导办案
一是有案必查的理念。从查办案件的目的是严惩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健全党的肌体,根本目的是教育挽救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引导办案人员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铁的纪律来执行,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监管,严格履行使用调查措施审批备案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三是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房屋拆迁安置、城市建设、招投标以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勤俭节约等重点工作,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震慑一方、推动全盘,同时注重宽严相济,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的可承受程度与办案的时机、领域等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促进中心工作。四是群众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紧盯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紧盯克扣涉农资金补贴、农资造假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盯损害地方发展环境的行为,深挖细查,严厉打击,维护群众和投资者利益,取信于民。五是标本兼治的理念。在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力度,实现以查促教、以查促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健全“五项制度”,以完善的机制推动办案
一是健全“五定一包”工作机制。对每个案件,都定包案领导、定办案人员、定办案时限、定工作任务、定办案质量,实行一包到底,落实责任。二是健全联动协作办案机制。建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人员资料库”,在查办大要案时,由案管室统一协调,并注重把公检法、审计等有关单位的骨干力量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健全案件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三级把关责任制,即由信访室把好案件线索的筛选、输送关,案件监督管理室把好程序、安全关,案件审理室把好定性、量纪关,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监督小组会议、案件审理小组会议和纪委常委会议,对办案过程特别是办案时限,办案工作安全保密和暂扣款物管理及违纪资财收缴,办案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健全办案考核机制。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县和市直机关的责任要求,对承办件和自办件的质量、数量提出目标任务。五是健全“一案六报告”机制。对每个案件都形成“案件调查、案件剖析、被调查人忏悔、案件总结、纪检监察建议书、向同级党委汇报”六个报告。
理顺“五种关系”,以顺畅的关系保障办案
一是履职与尽责的关系。明确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认识到查办案件就是履行职责,有案不查就是失职、渎职,案件查不好、未发挥治本功能就是不尽责。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促使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案件及时研究;对办案需要的专业人才及时选调。二是抓大与抓小的关系。抓大不放小、盯热不忘冷,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以来,滁州市既严肃查处了凤阳县公安局长陶某,市地税局稽查局长张某,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吴某、秦某某等10多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又直接查处了市农委、市水利局等专业领域的系列窝案串案,也将拆迁拆违中发生的“红庙村”案件所涉及的乡、村、组三级干部及基层派出所干警共2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对上与对下的关系。既抓能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迅速开展、让领导关注的案件,又抓消除民愤、赢得民心、让群众受益的案件。去年,滁州市既严肃查处了飞跃机电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与其子采取欺骗手段鲸吞国有资产并阻挠拆迁案,又查处了有关县违规收受残疾证换发工本费、违规审批发放低保金等案件。四是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区分违纪与违法、违纪与一般不正之风、违纪与工作失误的关系,严格掌握政策,把握分寸,区别对待,坚决防止和克服单纯办案思想。对经过初核,确属被诬陷的干部,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对确有一些工作失误和轻微违纪的,本着帮助教育的态度,实施警示提醒;对确实犯有一定错误但能够教育挽救的,尽量给以改正错误、将功补过的机会。五是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增强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履行办案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