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四省启动201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16 来源:  作者:

  国粮调〔2016〕157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西等四省启动201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25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7月28日起在江西省,7月30日起在安徽、湖北、湖南三省启动201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27日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