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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见

时间:2009-12-21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近年来,我区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农产品加工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入世后农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区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根据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

  农业企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使农业从传统经营向现代企业经营方式转变,使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向具有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投资意识、科技意识的农业企业家方向转变,从而不断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农业产业化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有效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发展农业企业,有利于引导农民闯市场,发展市场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分散经营出现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二、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随着我区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实施农业企业化经营,推动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结合“221行动计划”,我区在主导产业建设上,要突出抓好奶牛、磨盘柿、食用菌、豆类四大主导产业和肉禽、优质梨、民俗休闲观光、以优质核桃为主的干果四个产业基地建设。要进一步扩大种养规模、加宽加厚产业带,形成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同时,做好产业链的延伸工作,加强农产品包装、保鲜、储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严格农村土地政策,规范农业企业经营

  (一)在发展农业企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市区有关土地政策和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基本农田。要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场地,引进农业企业,解决企业发展中用地问题。

  (二)在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要通过市场引导和农民自主选择,实现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相对集中生产,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

  (三)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目前具备一定规模的种植园、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厂,使之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农业企业。

  四、创新农业企业化的投融资机制,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

  (一)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要开列农业企业贷款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对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投入,降低农业企业经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各乡镇每年要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投入农业。

  (三)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农牧企业。各乡镇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开发房山农业。

  (四)深入推进银农合作,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开发、经营。

  五、多形式培养农业企业管理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

  (一)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农业企业经营者,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培训,使其尽快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成为能熟练驾驭市场的农业企业家;选拔优秀农村青年进行短期培训或较长时间的专业系统培训,使他们了解市场、熟知法规、精通企业管理,经过实践锻炼成为现代农业企业的管理者。

  (二)鼓励企业开展专业教育,培养农业企业管理后备人才。各类企业要积极选送一批优秀员工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同时,积极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人才,营造一支农业企业管理生力军,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

  (三)采取激励政策,促进农业企业管理者脱颖而出。鼓励非农产业的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承包和兴办农业企业;鼓励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领办和创办高新技术农业企业。

  (四)改善社会环境,探索农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从观念和政策上使企业家获得应有的高报酬。

  六、抓好龙头企业建设,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

  龙头企业建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农业企业化的核心。龙头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既是生产、加工、销售中心,又是信息、科研、服务中心,上联市场下联基地和农户,负有开拓市场、带动农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任务。在发展方式的选择上,一是充分抓住首都城乡一体化的契机,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通过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技术改造、兼并改组等措施,使一批涉农企业发展成为龙头企业;三是对市场前景好、有带动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引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壮大成为龙头企业;四是在产业链条不完善的情况下,生产基地、合作组织积极与区域外的大中型企业合作,借势发展;五是积极鼓励企业进行市场准入认证,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提高企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七、全面加强市场引导,激活农产品营销

  (一)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公司与农户的产销合同,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同时,要积极培育壮大经纪人队伍,鼓励组织更多的农民跑订单、找市场,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

  (二)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农合网”和“一站通”的覆盖面,提高农业企业信息采集和网上营销的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法,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会、农产品展销会、产品博览会等活动,引导龙头企业找准市场切入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尤其要注重发展创汇农业,增加我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八、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一)鼓励农业企业与市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结合,走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把基地逐步建设成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二)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安全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强化国际标准化认证,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和卫生检疫等方面执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建立可追溯制度。

  九、完善运行机制,为农业企业化提供保障

  正确处理好农业企业化经营涉及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环节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推进企业化建设提供保障。

  一是契约连接。农业企业与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使产销行为由原来松散随意的组合,变为正规紧密的对接;

  二是服务连接。农业企业通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与农户结为利益连接体,在利益再分配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户,使农户不仅在生产环节,而且在加工、销售环节也得到收益;

  三是中介连接。通过各类专业服务组织,把农业企业与农户紧密连接为一体,有效解决分散农户直接与龙头企业对接难、保护自身利益难的问题;

  四是股份连接。农户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资料入股,与农业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进行一体化经营,按股参与收益分配。

  十、优化企业外部环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一)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热情服务,为农业企业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外部环境;建立和健全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地区企业管理水平和农业服务质量。

  (二)实施公平的信贷政策,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正确引导企业投资方向,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帮助企业寻找好的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企业的项目开发,把对企业的支持落到实处,使企业真正受益。

  (三)按照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目标,采取经济或必要的行政措施,淘汰一批过剩的生产能力。通过联合、兼并或改组,组建技术水平高、有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良性循环。

  (四)改革体制,强化法制,切实加强企业市场化管理,清除各种阻碍企业发展的行政性壁垒;提高农产品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坚决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行为;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五)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十一、实施农业企业化的有关扶持政策

  (一)鼓励农业企业升级达标,跻身市级或国家级龙头企业。年度内达到市级标准的,区政府给予每个企业5万元奖励;对达到国家级标准的,区政府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农业企业、标准化基地、高效园区和合作组织等产业化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认证。年度内通过ISO9000、ISO14000、HACCP等相关国际认证的,每通过一项认证,区政府奖励5万元。

  (三)支持农业企业争创市级以上名优品牌,对年度内取得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区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区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

  (四)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延伸,对结合本地优势产业所兴建的保鲜冷藏设施(含低温节能冷库),通过银农合作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对带户能力强、营销数额大、有一定发展前景的企业与合作组织,在储运、基础设施建设上,采取银农合作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

  (五)对新建或新引进的规模较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企业和填补地区空白、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区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在不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企业用地、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

  (六)对在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切实加强对农业企业化的领导

  实施农业企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现阶段农业工作的长期任务,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健全抓落实的责任制,围绕八大产业,按照产业、规划、领导、政策一体推进的原则,在调查研究、谋划发展新思路上下功夫;在主攻难点、协调解决上下功夫;在监督检查、提高推进效果上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区直涉农部门要以推进农业企业化为己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真抓实干,使我区农业企业化工作取得实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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