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委、北京市信息办、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保障农民健康,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精神,根据全国和北京市农村防治“非典”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现就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搞好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突出强调,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要求各地都要加紧建立从省到村的疫病信息网络,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相结合、以村为基础的疫病监测体系,省、市、区县、乡镇、村都要有专人负责疫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这既是当前防治“非典”的紧迫任务,也是今后农村防治各种疾病的重大措施。
北京市农村 “非典” 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加强对农村疫病信息的监测。指出要以“非典”疫病防控为突破口,加紧建立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相结合、以村为基础的疫病及可疑情况综合防控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掌握疫病的变化,牢牢把握农村疫病防治工作的主动权。市、区县、乡镇、村都要有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发现可疑情况随时报的制度。
郊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搞好京郊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地搞好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京郊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围绕当前抗击“非典”工作全局和严防“非典”向农村扩散的实际需要,立足郊区现有的信息网络,以医疗卫生专业工作队伍为主力,以农村“非典”可疑情况的排查和疫病信息的掌控为核心,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规范流程,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郊区农村疫病防控提供信息服务。同时,着眼于长远需要,逐步建立郊区农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报的长效机制,为郊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提供更有效的信息服务。
京郊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一)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
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是以政务专网及卫生行政的疾控工作网络为基础、以各级政府的应急信息传报为主体的信息网络系统,应严格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开发软件、统一操作培训,卫生行政的防疫、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疫病监测、疫病报告和医学处理工作,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建设内容、统一管理制度。
(二)防治“非典”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不仅要为各级政府准确掌握郊区农村的“非典”疫病防控服务,同时应该为应对 “非典”对郊区经济的冲击,及时反映郊区经济发展动态,适时搞好调控工作,为各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北京市郊区经济应急监测系统方案》。各郊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在确保防控“非典”工作的同时,按照既定分工,克服困难、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对郊区经济和重点行业经济的适时监测和分析,把握动态,及时准确反馈有关信息。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要把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郊区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京郊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的实施,推动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为“数字郊区”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毫不松懈地做好目前农村“非典”可疑情况和具体疫病信息传报的同时,一定要从长远着眼建设信息系统。区县、乡镇、村信息网络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比较完善的要巩固和加强;信息员队伍不健全的,要根据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迅速健全,明确人员,固定岗位,逐步建立长效的京郊农村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信息传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工作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一)市级农村疫病防控数据中心建设
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经必要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开发,形成全市集中统一的郊区农村疫病防控数据库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支持远程录入日报、零报、异常报告的数据信息;支持数据统计报表;支持指定时段的数据图表显示;满足市、区县、乡镇相关人员疫病信息及时通知,满足市、区县、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浏览查询。
(二)专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和使用培训
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统筹领导相关机构,开发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网络,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培训区县信息技术人员,为《北京市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在现有政府专网建设的基础上,搭建满足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需要的专用信息网络体系。在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市级农村疫病防控数据中心、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卫生局及相互之间,要保证畅通的网络链接。
各区县政府信息办或信息中心,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统筹领导下,负责本区县的专用信息网络建设,保证从市数据中心、区县(包括区县的相关部门)、乡镇之间的网络链接畅通。负责区县疫病信息填报员和乡镇信息员的操作培训。由乡镇负责对村信息员的使用培训。
(三)一体化疫病信息传报工作体系建设
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和网络化手段,辅助各级政府应对疫病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可靠的疫病信息和数据。各级政府是农村疫病防控信息传报工作的主体。为明确责任,确保网络通畅、信息及时可靠,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1、市农委成立京郊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工作领导机构,由主管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农委办公室(远郊分队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主要职能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负责10个远郊区县和朝阳、海淀、丰台3个近郊区农村地区的疫病防控的督导工作。具体任务是:了解掌握郊区农村重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督促检查郊区农村防控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市领导提供各区县的相关信息。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和市卫生局的要求,依法开展郊区农村的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对区县医疗卫生系统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农村疫病进行分析,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3、各郊区县政府由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定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具体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并明确1—2名信息填报员。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本区县的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区县、乡(镇)、村一体化防治的疫病防治信息收集和传报工作机制。保证本区县可疑情况、疫病信息、处理结果的审核、网上提交和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区县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具体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一般可设在区县信息办或信息中心)的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和第一责任人的统筹部署,具体组织落实本区县的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区县信息填报员根据本区县疫病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的安排,负责本区县可疑情况和疫病信息的收集、送审和网上处理。
4、各乡镇政府由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具体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并明确1—2名信息填报员。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本乡镇的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保证本乡镇可疑情况、疫病信息、处理结果的审核和上级精神的通畅传达。
乡镇疫病防治信息传报工作具体负责机构(一般可设在政府办公室)和负责人员的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和第一责任人的统筹部署,具体组织落实本乡镇的疫病防治信息传报工作。
乡镇信息填报员根据本乡镇疫病信息系统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员的安排,负责本乡镇可疑情况和疫病信息的收集、送审和网上填报。乡镇要分别向区县政府和区县疫病防控机构报告。报告频度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5、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本村疫病报告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审核本村可疑情况的信息上报。
各村至少要固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村可疑情况和疫病信息的收集、送审和上报。村级要分别向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报告。报告频度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的涵盖范围,包括10个远郊区县的全部区域和朝阳、海淀、丰台3个近郊区的农村地区。10个远郊区县的街道办事处和计划单列的工业区包括科技园区和开发区,与乡镇等同对待。北京郊区农村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的费用,原则上由同级政府统筹安排。
请郊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实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反馈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