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监督检查 促进作风建设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该省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等方式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推动相关规定有效落实,促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央八项规定印发后不久,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要求和部署,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按照《暂行办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活动,对市、省管县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干部,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国管理、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读书学习等9项规定情况和群众反映违反《规定》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此外,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将加大对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规定》有效落实。该省明确,对违反相关规定行为,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