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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新为信访工作添动力

时间:2013-07-29 来源:  作者:

今年5月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利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声势大的有利条件,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建设情况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大宣传”,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了一份详尽的指南。而这,仅仅是近年来湖北省以创新为动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一个缩影。
创新工作理念,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以新的工作理念为引领,既注重巩固升级传统信访举报方式,又注重建立完善新兴信访举报渠道,实现了信访举报渠道的增容提速和功能拓展。
树民本理念,全面推行“绿色邮政”。为降低群众来信成本,全省实施了群众来信“绿色通道”工程,凡注明“人民来信”寄往纪检监察机关的平函书信,一律免贴邮票、免付邮资。“绿色邮政”实施后,群众通过这一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的信访件占到来信总量的30%以上。
树全局理念,积极融入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单枪匹马”工作模式,建立了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信息互通、职责互补、资源共享、工作互动的联动机制。省纪委、监察厅日常来访接待依托省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统一登记、办理;遇有疑难信访问题,抓住接待中心17个省直单位集中接访的契机,现场通报情况、现场组织协调、现场督办解决。各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也都借助党委、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推进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实现了互动双赢的良好局面。
树科技理念,致力于构建立体信访举报网络。在建设“12388”举报网站的基础上,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委厅机关门户网站,构建了集“12388”举报网站、省长网上信箱、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沟通以及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为公众诉求专设通道于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信访举报网络,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部门履职能力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将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作为提能增效的着力点,强化抓手、扎实推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改进分析方式,发挥信访信息综合效应。为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惩贪治腐“先行官”的作用,对信访举报信息采取综合分析的方式来提升案件线索成案率,注重从举报的方式、举报的时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关系入手,加大综合分析研判、筛选力度,为案件查办工作服务;为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晴雨表”的作用,对信访举报信息采取定期分析的方式来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每半年编发一期《全省信访信息综合分析》,每半年对各市信访信息进行一次分析,并发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对专项治理“助推器”的作用,对信访举报信息采取专题分析的方式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注重加大对重点人群、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信访分析力度,推动一系列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如《当前农村涉财信访问题突出》、《车随人走现象值得关注》等专题信访分析就直接促成了专项清理工作的开展。
完善督办机制,提高信访问题解决效率。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注重严格审核程序抓督办,将交办信访举报案件的审核程序由“四步审”变为首办责任人、负责督办工作人员、室内分管副主任、室主任以及分管领导五级审核的程序,更增强了案件审核的严密性;注重上下联动抓督办,积极运用《信访专报》、《鄂纪办通报》等载体,刊发突出信访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既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有关地区核查,又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转省直部门关注;注重重点约谈抓督办,对矛盾较为集中的县,以省纪委领导直接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方式进行督办,2012年3月,省纪委领导共约谈了13个市、27个县的纪委书记,重点督办了45件突出案件。
改革审查机制,提升信访监督效果。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重新对信访通知书文本进行了设计,并统一印制成册,同时,改革信访通知书审查监督机制,明确要求说明材料必须经本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署审查意见后才能回复上级纪委,增强信访监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2012年,省纪委、监察厅又对信访监督反馈回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将监督的结果以规范化的文书反馈给被监督对象,对经省纪委、监察厅同意作信访了结的,向当事单位或个人发出《信访了结告知书》,告诫被监督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经审核不同意了结的,发出《信访监督事项告知书》,提醒被监督对象深刻认识问题,自觉规范言行。
创新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持久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将创新理念融入制度规范、队伍素质提高上,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长效性和科学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实现运行规范化。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针对省级信访举报部门制定了内务、会议、保密等6项日常工作制度,信访分析、通报等5项业务工作制度,办信、来访接待、办文、办会、信访信息查询调用等9项工作流程,同时,向全省信访部门印发了信访信息、信访监督、直查快办、交办信访举报案件督办核查、实名举报办理回复等5项工作实施办法,实现工作规范化开展。
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现业务水平提升整体化。自2009年开始,湖北省在全省推行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今年5月,按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10类56项定量考评指标,对各市近三年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了绩效考评,坚持年度重点抽查和三年集中考评相结合,既查阅日常工作记录,又交叉赴现场观摩检查;既依据工作台账评分,又组织综合测评;既通报考评名次,又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反馈,提升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实现信访举报队伍高素质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信访举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经常强化纪律要求。同时,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岗位能力标准,对信访举报各个岗位实行定能定责,推动干部自觉提升能力、认真履职尽责。特别是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委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业绩登记考评办法》,对干部日常工作业绩实行“一事一登、季度一报、半年评议”,并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任、评先表彰挂钩,实现日常管理正规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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